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55号  2003-05-08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科技厅(局)、新闻出版局、海关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鼓励我国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5年以前,对综合类科技报纸和科技音像制品在出版环节的发行收入,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的办法。
  综合类科技报纸是指以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为宗旨的科技报纸。其具体范围是,新闻出版管理机关在报纸批准登记时分类与认定的综合科技类报纸,详见附件1。
  科技音像制品具体范围是,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分类代码(ISRC)中的A-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B-哲学,D-政治、法律,E-军事,F-经济,K-历史、地理,N-自然科学总论,O-数理科学和化学,P-天文学、地球科学,Q-生物科学,R-医药、卫生,S-农业科学,T-工业技术,U-交通运输,V-航空、航天,X-环境科学、劳动保护科学。
  科技报纸和科技音像制品的增值税退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制改革后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94)财预字第5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违规出版物和多次出现违规的出版社、报社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对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及县以上(包括县级市、区、旗等)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2005年以前,对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工作带,免征关税,不增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免征对境外单位转让上述播映权等无形资产应代扣(缴)的营业税;以其他形式进口的自用影视作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进口影视作品的税号范围见附件2。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照《捐赠法》的规定,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的捐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在年度内纳税所得额的1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五、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的认定标准和办法、以及县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认定标准和办法另行制定。
  有关单位进口的自用科普影视作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委(厅、局)认定。
  六、经认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科普基地和科普活动,由税务部门凭相关证明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经认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科普影视作品,由海关、税务部门凭相关证明办理免税手续。
  七、本通知自2003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1:综合类科技报纸名单

     中国职工科技报    CN11-0009
     科技日报       CN11-0078
     科学时报       CN11-0084
     北京科技报      CN11-0144
     中学生科学报     CN11-0202
     科技文摘报      CN11-0204
     大众科技报      CN11-0211
     河北科技报      CN13-0030
     家庭百科报      CN13-0043
     山西科技报      CN14-0009
     科技消息报      CN14-0015
     内蒙古科技报     CN15-0043
     少年科普报      CN21-0060
     吉林科技报      CN22-0032
     东北朝鲜族科技报   CN22-0039
     黑龙江科技报     CN23-0033
     科学发现报      CN23-0035
     科学生活报      CN23-0045
     上海科技报      CN31-0008
     青少年科技报     CN31-0023
     社会科学报      CN31-0034
     江苏农业科技报    CN32-0001
     江苏科技报      CN32-0019
     浙江科技报      CN33-0016
     浙中科技报      CN33-0052
     安徽科技报      CN34-0023
     福建科技报      CN35-0009
     山东科技报      CN37-0007
     山东科技信息报    CN37-0016
     鲁西科技报      CN37-0049
     河南科技报      CN41-0019
     武汉科技报      CN42-0081
     科技信息快报     CN42-0083
     湖北科技报      CN42-0084
     科教导报       CN42-0103
     湖南科技报      CN43-0034
     科技导报       CN43-0044
     科学先驱报      CN44-0112
     广东科技报      CN44-0113
     湛江科技报      CN44-0116
     广西科技报      CN45-0021
     教科导报       CN46-0021
     四川科技报      CN51-0046
     少年百科知识报    CN51-0058
     贵州科技报      CN52-0025
     云南科技报      CN53-0028
     西藏科技报      CN54-0007/-Z
     西藏科技报      CN54-0008
     陕西科技报      CN61-0024
     农业科技报      CN61-0062
     农业科技报      CN61-0068
     科技鑫报       CN62-0024
     青海科技报      CN63-0013
     宁夏科技报      CN64-0003
     新疆科技报      CN65-0045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CN11-0237
     中国技术市场报    CN12-0020
     实用技术信息报    CN13-0032

附件2:进口影视作品税号范围

税 号        名  称                    
  3705       已曝光已冲洗的摄影硬片及软片,但电影胶片除外:   
  37051000     -供复制胶版用                   
           -缩微胶片:                    
  37052010     ―――书籍、报刊的                 
  37052090     ―――其他                     
           -其他:                      
  37059010     ―――教学专用幻灯片                
  37059090     ―――其他                     
  3706       已曝光已冲洗的电影胶片,不论是否配有声道或仅有声道:
           -宽度在35毫米及以上:               
  37061010     ―――教学专用                   
  37061090     ―――其他                     
           -其他:                      
  37069010     ―――教学专用                   
  37069090     ―――其他
  8524       已灌(录)音或录制其他信息的唱片、磁带及其他媒体,包括供复制
           用的母片及母带,但不包括第三十七章的产品: 
           -用于激光阅读系统的光盘:  
           ―――其他:        
  85243910     ―――教学用         
  85243920     ―――税号84.71所列机器用 
  85243990     ―――其他  
           -其他磁带:    
           ――宽度不超过4毫米:   
  85245110     ―――教学用    
  85245190     ―――其他   
           ――宽度超过4毫米,但不超过6.5毫米:   
  85245210     ―――教学用   
  85245290     ―――其他  
           ――宽度超过6.5毫米: 
  85245310     ―――教学用  
  85245390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