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娇子(宽窄自在)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税总函〔2016〕415号  2016-08-17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公布)的规定,税务总局对娇子(宽窄自在)等12个新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了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详见附件),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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