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人防工程有偿使用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甬地税二[1999]160号
1999-08-17
全文有效
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你办报来的《关于人防勤务员使用费免征营业税的请示》(能动人防办[1999]34号)收悉。你办收取的人防工程有偿使用费属于人防设施出租收入,根据营业税有关政策的规定,人防工程有偿使用费应纳入税务管理,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你办报来的《关于人防勤务员使用费免征营业税的请示》(能动人防办[1999]34号)收悉。你办收取的人防工程有偿使用费属于人防设施出租收入,根据营业税有关政策的规定,人防工程有偿使用费应纳入税务管理,按规定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