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审定,现将第十七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公告如下:
确认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总公司等93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分技术中心为第十七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按照《 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 》的规定,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一、第十七批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及分中心名单
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点击下载)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学 技 术 部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