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葛洲坝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3]535号  2003-05-19  全文有效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葛洲坝集团公司是国务院确定的120家大型企业集团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7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支持葛洲坝集团公司的发展,现将该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葛洲坝集团公司所属的22家全资控股企业(名单见附件),在2003年度,由葛洲坝集团公司在湖北省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葛洲坝集团公司及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
  二、葛洲坝集团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在企业改组、改造或资产重组过程中,因股权发生变化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经当地国家税务局确认后,从股权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葛洲坝集团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接受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的检查和监管。当地国家税务局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附件:葛洲坝集团公司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序号   企  业  名  称              所在地
 1   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宜昌
 2   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宜昌
 3   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宜昌
 4   葛洲坝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宜昌
 5   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宜昌
 6   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宜昌
 7   葛洲坝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宜昌
 8   葛洲坝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宜昌
 9   葛洲坝集团机电建设有限公司            湖北宜昌
 10  葛洲坝集团三峡实业有限公司            湖北宜昌
 11  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宜昌
 12  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宜昌
 13  葛洲坝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宜昌
 14  葛洲坝集团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宜昌
 15  葛洲坝集团佳鸿实业有限公司            湖北宜昌
 16  宜昌市葛洲坝粘合剂开发公司            湖北宜昌
 17  宜昌市葛洲坝磷化工业公司             湖北宜昌
 18  宜昌市葛洲坝商业贸易总公司            湖北宜昌
 19  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湖北武汉
 20  宜昌三峡旅游船有限公司              湖北宜昌
 21  宜昌市葛洲坝矿产公司               湖北宜昌
 22  宜昌市葛洲坝工程监理总公司            湖北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