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税民公告2017年第23号  2017-01-18  全文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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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