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  2017-12-29  条款有效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的规定,部分已废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政策,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予以发布,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