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甬地税一[2003]176号  2003-09-09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961号)文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

(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3]961号 2003年8月18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向个人发放“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是否征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个[2003]2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是共青团中央直属的社会团体,其组织评选的“母亲河(波司登)奖”是经共青团中央、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环保总局等九部门联合批准设立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奖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该奖项可以认定为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奖金。个人取得的上述奖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