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区)国家税务局:
为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现就做好2009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总体要求
2009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要继续巩固前三年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基础,着重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在确保完成全年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要在申报项目和申报质量上有所突破,以此带动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
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2009年度本地区经济增长和个人收入特点,积极筹划新形势下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要及早部署,尽快启动宣传工作,制定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方案,印制自行纳税申报表。申报期内,要充分发挥以往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经验和优势,做好宣传提醒、辅导和受理申报工作;及时掌握申报动态和进度,调整工作部署,保持相对均衡申报,防止前松后紧。申报期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做好数据归集、分析和约谈检查工作,提升个人所得税管理质量。
二、创新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手段
各级税务机关要主动查找和分析前三年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不足,创新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手段,改变过去工作中出现的申报项目较单一的状况。要积极调研除传统高收入行业外的房地产、广告、咨询培训、物流、高等院校、医疗卫生等行业的收入状况,全面把握本地区高收入者分布特点。要通过企业年金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各类“排行榜”、上市公司相关业绩公报、行业性代表企业或单位等信息,获取高收入者的相关信息。采取有力措施,对仅申报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要结合其行业和职位特点,提醒并辅导其申报其他各项所得;对委托申报项目单一的,要提醒受托人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督促其帮助纳税人归集年度内所有所得信息,依法如实申报。要结合2009年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高等院校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情况,做好相关人员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进一步推动这两项工作的开展。
三、重点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要加强重点宣传,通过信函(贺卡)、短信、电子邮件、重点单位宣讲会等形式对已掌握的高收入者进行点对点的宣传提醒,提高针对性。同时,要继续保证面上的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宣传册、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自行纳税申报的氛围。要创新宣传形式,发挥名人示范效应和志愿者优势,利用高档社区、写字楼、证券交易大厅、二手房交易缴税地点的位置优势开展宣传活动。
各级税务机关要不断提高自行纳税申报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要结合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服务需求多样化的实际,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政策宣讲会、上门辅导、答记者问、与纳税人面对面等形式拓宽自行纳税申报咨询渠道,讲解自行纳税申报法律规定,辅导、帮助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要进一步优化自行纳税申报流程,完善网络申报和邮寄申报制度,积极推行预约申报、上门受理申报、特殊情况延时申报制度。要完善保密制度,加强纳税人申报信息的保密管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要及时给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并不断扩大开具范围。
四、全面提升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质量
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和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关系。一方面,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是基础,要通过扩大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覆盖面,掌握纳税人的收入等基础信息,推动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开展,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另一方面,要通过前三年自行纳税申报人员构成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掌握的高收入行业、单位、人群的比对,大力拓宽税务机关掌握高收入者信息的渠道和范围,发现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
要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自行纳税申报的质量。要提醒纳税人申报项目的完整性和申报数据的准确性,通过自行纳税申报数据分析个人所得税的重点税源和潜在税源分布,挖掘收入增长的潜力。要结合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实际情况,查找本地区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征管的重点、难点和对策,提升个人所得税管理质量,将潜在的税源转化为现实的税收收入。
五、进一步完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机制
各级税务机关要将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纳入全年日常工作进行管理。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领导协调机构组织开展工作,要规范相应的工作流程、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保障和激励机制。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促进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常态化。
税务机关内部要密切联系,加强协作,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上级税务机关要适时组织调研、督导,开展工作情况通报,及时掌握工作局势,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要强化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考核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建立奖惩机制,完善考评体系。
附件:相关材料报送式样及要求(略)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