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外国公司来华检验、维修设备人员的征税问题的规定
[81]财税集字第39号  1981-09-26  全文有效
 
 

  对外国公司派遣短期来华检验、维修设备的技术人员,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三个月的,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