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
甬地税二[2009]102号
2009-06-18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分局),市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学习,抓紧实施,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