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2003年版印花税票的通知
国税函[2003]1196号  2003-10-31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03年版印花税票现已印制完成并开始发送各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3年版印花税票一套9枚,面值(图名)分别是:1角(皖南古村落)、2角(苏州古典园林)、5角(莫高窟)、1元(大足石刻)、2元(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扩展项目)、5元(云冈石窟)、10元(长城)、50元(北京故宫)、100元(天坛)。9种票规格均为40×30MM,图案上印有“中国印花税票.CHINA” 和“世界文化遗产(1)”,左下角印有“2003”字样,右下角按票面金额大小顺序印制有“9-X”序号。包装规格和防伪措施与2001年版印花税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