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税函发[1994]第632号  1969-12-31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
务局:
    多年来,按照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的规定,各地税务部门在加
强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务管理,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
的成效。随着近年来企业财务制度和税制改革,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面
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现将税务部门对城镇集体企业、私
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进一步搞好财务管理工作
    企业财务制度和税制改革后,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仍是税务部
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税务部门要一如既往,继续加强这项工作,以促进集体、私营企
业健康发展,保障企业财产的完整和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同时,
企业财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密不可分,进一步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是做好税收工作的重要内
容。
    各级税务部门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要树立“促进改革,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围绕建
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总体目标,根据国家关于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和转换政府职能的要求,
把财务管理和税收管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根据各地的实际和工作需要建
立机构、充实人员。
    二、当前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抓好新财务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0
28号文件的规定,做好新老财务制度的衔接工作,并根据当地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
包括财务登记、成本审核、工效挂钩等具体管理办法。
    (二)针对当前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进行的企业制度改革工作,各地税务部门要和有
关部门一起,组织进行企业清产核资和资本金的界定、审核工作,以保障城镇集体和私营
企业财产的完整和合法性。
    (三)结合新税制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对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
切实纠正和处理企业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
    (四)进行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核汇总企业财务报表,经过一
定时期努力,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财务报表体系。
    (五)继续做好税务干部和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促进企业财务
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采取措施,积极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一)各地税务机构分设完成以后,要依靠各级政府和领导的支持,尽快理顺和有关
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关系,让社会各界了解税务部门管理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务的
任务和重要责任,取得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二)结合税收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明确财务管理机构的职责和具体任务,落实
分工,逐步完善此项工作制度。
    (三)针对各类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些热点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和建议。
    各级税务部门要统一认识,开拓进取,努力把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
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