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商务部关于青岛海尔销售公司下属销售网点骗补有关问题处理的通知
财建[2011]18号
2011-01-31
全文有效
根据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城口县文林耗材门市涉嫌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情况报告》(渝商委文[2011]9号)以及财政部、商务部调查核实的有关情况,鉴于你公司对下属企业及销售网点监管不力,按照家电下乡有关规定,现决定处理如下:
一、你公司下属销售网点重庆市城口县文林耗材门市涉嫌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特向全社会通报。
二、扣缴你公司家电下乡全部履约保证金30万元。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10日内,将30万元全额就地上缴中央国库。缴库时填制“一般缴款书”,“财政机关”填写“财政部”,“预算级次”填写“中央级”,“收款国库”填写实际收纳款项的国库名称,预算科目列1039999“其他收入”。
三、责令你公司限期整改,对重庆市下属企业和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检查整顿,并将整改结果报财政部、商务部。你公司务必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一旦再次发现类似问题,将取消你公司中标流通企业资格。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