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验收标准》的通知
国税办发[1999]48号
1999-12-22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及注册税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1999]145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税务代理机构的彻底脱钩改制,现将《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验收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1999]145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税务代理机构的彻底脱钩改制,现将《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验收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