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公职人员离职从事税务代理的意见》和《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中有关财产处理的意见》的通知
国税发[1999]第154号  1999-08-13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确保税务代理机

构脱钩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机关公职人员离职从事税务

代理的意见》和《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中有关财产处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