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年第124号  1970-01-01  全文有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9年12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通过。

 

  局长  王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

  一、删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中的“出口创汇率、”和第十二条中的“和出口创汇水平”。

  二、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其他内容做进一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