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7号--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废止文件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7号  2015-04-27  全文有效
 
 

根据成品油经营和管理实际,海关总署、商务部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关于停止保税区、保税油库成品油转口业务的通知》(署监〔1998〕238号)。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商务部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