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是否同时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发布时间:2014-01-28 
来源:  中国税网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如果申报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由申报系统在《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第8栏“应缴费额”填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