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人员补充养老保险可以加计扣除吗?
发布时间:2017-11-06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12366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研发费用中人员人工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因此,补充养老保险不可以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