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
发布时间:2019-01-25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