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缴付的企业年金如何纳税?
发布时间:2015-05-07
来源:
江北地税
根据财税[2013]103号文件规定,对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职工支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