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商平台销售产品给好评顾客的返现,能否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18-03-28
来源: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问:目前,不少企业运用电商平台销售产品,顾客使用产品后在网上进行评论,对给予好评的顾客进行一定金额的现金返还。该返现支出无法取得发票,企业也无法在销售发票上注明返现金额,但是可提供电商系统定单明细清册、返现明细清单等资料,是否可以据此税前列支?
答:由于返现和购买方的评价直接相关,好评率影响企业的外在形象,建议按照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处理。企业给予好评顾客的现金返还,企业需留存活动规则(通告)、电子商务系统内定单明细清册、实际已返现明细清单、支付凭证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