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发布时间:2017-03-10 
来源:  国税总局网站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规定:“七、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发文日期:2016/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