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通知
甬地税二[1997]166号
1997-10-06
全文失效
根据《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全文失效或废止!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榭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近接一些单位询问。“三资”企业代扣营业税是否需要同时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477号文件精神和营业税的征收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在代扣营业税的同时,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