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09年下半年对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2009]5号  2009-06-15  全文有效
 
 

海关总署:

200971日起,分别对原产于中国香港、澳门,并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的28项香港商品、475项澳门商品实施零关税。具体清单分别见附件1、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09年上半年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商品税目税率表(略)

2.内地与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09年上半年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