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3号--关于2015年度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数量和2016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3号  2016-01-16  全文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大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5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6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15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6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

                              海关总署

                            201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