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8号--关于石家庄海关开展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8号  2014-09-15  全文有效
 
 

为进一步落实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重要国家战略,加快经济紧密联系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步伐,为企业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进出口环境,切实提高通关效率,促进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将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拓展到河北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4年9月22日起,石家庄海关正式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海关总署2014年第45号公告正式适用于石家庄海关关区。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