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2011]12号  2011-06-24  全文有效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7月1日起,对汽油等33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