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甬国税函〔2007〕138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7号
2011-07-25
全文有效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是我国制定及实施进出口税则、贸易管制、统计以及其他各项进出口管理措施的基础目录。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世界海关组织发布了2012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为履行《协调制度公约》缔约方的义务,保证新版《协调制度》目录在我国的有效实施,现发布2012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中文稿(详见附件),供有关部门及单位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12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