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进口图书资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字[2000]11号
2000-02-01
全文有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2000年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从海外进
口用于科研、教学的约56.5万美元的图书、报纸、期刊、文献资料(含缩微平片、胶卷、
地球资料卫星照片、附有信息的计算机磁盘、科技和教学声像制品、只读光盘),免征进口
环节增值税。其中:北京海关进口约42万美元,广州海关进口约5万美元,天津海关进口
约9.5万美元。对本通知下达前已征税款准予退还。
请通知有关海关办理免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