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展出口退税率文库有关商品编码的通知
国税函[2008]877号
2008-10-31
全文失效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2011-01-04)规定,全文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保证出口企业申报和税务机关审核退税,税务总局对出口退税率文库中的商品编码1902190000“其他未包馅或未制作的生面食”进行了扩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9021900001,按13%征税的其他未包馅或未制作的生面食,退5%。
二、19021900002,按17%征税的其他未包馅或未制作的生面食,退13%。
本通知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