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2009年第27号公告  2009-05-31  全文有效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61日起,调整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具体税目、税率调整对照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烟制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