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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2009年第27号公告
2009-05-31
全文有效
经国务院批准,自
2009
年
6
月
1
日起
,调整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具体税目、税率调整对照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烟制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