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铜版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海关总署2009年第48号公告
2009-08-04
全文有效
2003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铜版纸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自
自
特此公告。
附件: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