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进口粗铜含金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财关税[2009]60号  2009-09-28  全文有效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111日起,对进口粗铜(税则号列:ex74020000,货品名称:未精炼铜)中所含的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