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配售出口黄金有关税收规定的通知》
甬国税进[2000]308号
2000-08-29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国税局、市征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配售出口黄金有关税收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3号)文件转给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配售出口黄金有关税收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3号)文件转给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