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沙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国税函[2006]138号
2006-02-08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