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服务和管理制度的通知》的公告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2017-11-27
全文有效
为规范税收执法,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相关规定,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废止《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服务和管理制度的通知》(甬国税发〔2011〕130号)。
特此公告。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