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络申报纳税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网络申报纳税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快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方便纳税人申报和税款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特点和征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网络申报纳税的范围
网络申报纳税是经国税机关批准,纳税人利用计算机网络,在一定安全机制下(数字签名和加密),办理纳税申报以及税款缴纳的一种方式,简称网络报税。其具体实现形式是纳税人利用计算机网络,把报税数据在数字签名和加密后发送到国税机关的报税服务器,报税服务器接收报税数据并对其进行校验,把正确的报税数据导入到征管数据库并将申报结果反馈给纳税人。
网络报税方式适用于使用计算机并具备上网功能的所有纳税人。由纳税人自愿申请,税务机关核准确认。
网络报税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国税机关征收的所有税种。
二、网络报税方式的确认
1、申请审核。采用网络报税的纳税人应填写《网络申报纳税申请审批表》(附一),报请主管国税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审查核准。管理局对纳税人报送的基本信息等有关情况,在NBTAIS软件中予以核对确认。同时对纳税鉴定中的所属国库、经收处等各管理环节与现行规定必须一致。
2、纳税帐户确定。采用网络报税的纳税人,应在人民银行确定的国库重点经收处银行开立纳税帐户,并将该帐户帐号提供给管理局,管理局输入NBTAIS软件予以确认。
3、协议确定。由县级局国税机关、纳税人和金融机构三方签订《网络报税协议书》(附二),将有关网上申报、纳税帐户开立、税款缴纳等责任、义务在协议中具体载明。
4、核准确认。对核准采用网络报税方式的纳税人,由管理局在NBTAIS软件中进行用户注册,赋予纳税人在国税网站上的操作权限,随机产生初始登录口令,并告之纳税人,返还《网络申报纳税申请审批表》(两份)。纳税人持《网络申报纳税申请审批表》(一份)和二张空白软盘到县级局信息中心下载数字证书,用于数字签名和纳税人CA身份认证。
5、变更注销确认。纳税人在实施网络报税方式中遇到变更纳税人名称的,或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管理局的,应到当地管理局领取填写《网络申报纳税申请审批表》,签定《网络报税协议书》,重新申请核准。
纳税人需要变更纳税帐户帐号的,应重新签定《网络报税协议书》,办理有关手续;纳税人需终止网络报税的,应到管理局申请注销网络报税方式。
三、申报事项的确定
纳税人自管理局批准同意之次月起,采取网络报税方式。其日常申报纳税应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通过网络报税系统办理,征收局不再受理纳税人上门申报纳税,但下列情况除外:
(1)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被税务机关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的;
(2)纳税人未按法定申报期限办理网络报税的;
(3)纳税人虽在法定申报期限办理网络申报,但未缴清全部税款的;
(4)纳税人发现网络申报的数据电文不正确而需要修改的;
(5)纳税人预缴税款需要申报的;
(6)其它特殊情形。
网络报税以国税机关服务器收到申报数据的时间为实际申报日期。
纳税人以网络报税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的,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动。
四、网络报税的程序
纳税人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将各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会计财务报表以及国税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资料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申报。纳税人网络报税确认后,发现差错需修改订正的,不得在网上自行作废,应到征收局办理增加记录申报手续。
网络报税服务器完成对纳税人申报资料的审核和存贮后,提示纳税人选择税款缴款时限,纳税人必须在法定的税款缴款期限内选择税款缴款时限,并在选择的税款缴款时限之前储足相当于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的存款。国税机关根据纳税人的报税信息,向其对应的经收处银行发出扣款请求,经收处银行根据国税机关的扣款请求,通过税银联网在纳税人开设的纳税帐户中及时扣划税款。因纳税人未及时储足应纳税额存款,导致扣款不成功的,国税机关在法定的税款缴款期限内继续向相应的经收处银行发送扣款请求,直至税款扣划成功。超过法定缴款期限扣款仍未成功的,由管理局负责催报催缴。
对网络报税扣款成功的,由征收局或重点经收处银行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纳税人可以直接上门向征收局索取税收通用缴款书,也可以通过银行回单箱取得或者自行下载打印模拟税收通用缴款书。对纳税人自行下载打印模拟税收通用缴款书的,由国税机关在模拟税收通用缴款书格式上注明“扣款已成功,税票原件在国税机关”字样,并赋予与税收通用缴款书相同的号码。纳税人税收通用缴款书(第一联)原件留存国税机关。
对纳税人未索取的税收通用缴款书(第一联)由征收局按规定在月末移交管理局,管理局按规定归入户管档案。
五、申报资料的报送和审核
纳税人采用网络报税的,还应当于每季度终了15日内将各税种纳税申报表、附表、会计财务报表以及国税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资料报送管理局。纳税人应按规定要求保存,必要时按国税机关的要求出具。
管理局收到的纳税人数据电文与报送的书面资料不一致时,应以书面数据为准。纳税人应及时报告管理局。管理局应在每季度终了30日内将纳税人报送的书面资料与数据电文进行审核,发现不一致的,由管理局实施稽核评税,并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处理。
六、日常维护
1、纳税人要注意数字证书的保管。凡使用纳税人CA身份认证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纳税人亲自办理。
2、国税机关应对网上报税系统进行必要的维护,同时应在NBTAIS软件中及时更新纳税人有关信息,以保证纳税人的正常申报纳税。
3、纳税人客户端软件由纳税人自行选择购买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产品。
七、违章处理
对采取网络报税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以及其它纳税过程中出现违章行为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
八、本办法由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2002年7月1日起试行。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