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企业普通发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税函[2003]521号  2003-05-16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30号)下发后,各地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对建筑安装企业普通发票专项检查的内容和要求提出一些疑问。为便于此项工作的开展,总局制订了《建筑安装企业普通发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建筑安装企业普通发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建筑安装企业普通发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新税制施行以来,税务机关不断提高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水平,对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了有力地打击,遏制了犯罪分子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趋势。一些不法分子转而利用普通发票做案,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扰乱了税收秩序。对此,总局经研究决定选择建筑安装企业作为突破口开展对普通发票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普通发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掌握不法分子利用普通发票犯罪的特点、趋势及成因,规范普通发票的管理,采取措施,堵塞漏洞,推动治理整顿税收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总局的要求,切实把此项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