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工作的通知
甬国税发[2001]55号
2001-09-04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国税局、市局各直属局(分局):
为进一步巩固协查系统,提高协查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1]63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金税工程协查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对协查工作的领导
案件协查是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手段。特别是在鼎湖、金华、南宫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厦门走私案、潮阳普宁骗税案件中,协查工作的开展为案件的侦破、举证和查处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单位领导要站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税收正常秩序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运用高科技手段加强税收管指示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协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关注协查系统的运行情况,加强对协查工作的领导。
二、 大力提高发票认证和稽核的准确率,确保金税工程的运行质量
金税工程是增值税的“生命线”。金税工程要保证运行质量,必须四个子系统密切合作。从1月到6月我市认证和稽核系统提供给协查系统的有疑问发票协查情况来看,选票准确率非常低,认证系统为8.30%,稽核系统只有14.25%,从而造成大量的无效协查,影响了协查系统的运行效率。协查系统绝大部分票源来自认证和稽核系统,因此,认证和稽核系统提供有疑问发票的准确率直接关系到整个金税工程建设的成败。对此,各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从源头找原因,切实采取措施解决系统管理的人员操作上存在问题,提高认证和稽核系统提供有疑问发票的准确率,真正体现金税工程的建设成果。
三、 严格落实协查规章制度,保质保量按期回复协查结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印发的《金税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办法》和《金税工程协查管理系统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接收、提取认证和稽核系统移送的有疑问发票,开展协查工作,确保受托协查的按期回复。各单位要对受托协查的每一份发票的协查结果负责。市局每月将通报各地协查情况,对不按规定操作、无故不按期回复、不及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单位领导和单位的责任。
四、 要加强协查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人力设备
为保证金税工程协查系统的正常运行,各级稽查局要成立专门的协查机构,要安排懂计算机、案件协查业务的人员负责协查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协查工作要求,配备必要的设备,确保协查工作顺利进行。
为进一步巩固协查系统,提高协查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1]63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金税工程协查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对协查工作的领导
案件协查是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手段。特别是在鼎湖、金华、南宫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厦门走私案、潮阳普宁骗税案件中,协查工作的开展为案件的侦破、举证和查处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单位领导要站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税收正常秩序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运用高科技手段加强税收管指示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协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关注协查系统的运行情况,加强对协查工作的领导。
二、 大力提高发票认证和稽核的准确率,确保金税工程的运行质量
金税工程是增值税的“生命线”。金税工程要保证运行质量,必须四个子系统密切合作。从1月到6月我市认证和稽核系统提供给协查系统的有疑问发票协查情况来看,选票准确率非常低,认证系统为8.30%,稽核系统只有14.25%,从而造成大量的无效协查,影响了协查系统的运行效率。协查系统绝大部分票源来自认证和稽核系统,因此,认证和稽核系统提供有疑问发票的准确率直接关系到整个金税工程建设的成败。对此,各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从源头找原因,切实采取措施解决系统管理的人员操作上存在问题,提高认证和稽核系统提供有疑问发票的准确率,真正体现金税工程的建设成果。
三、 严格落实协查规章制度,保质保量按期回复协查结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印发的《金税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办法》和《金税工程协查管理系统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接收、提取认证和稽核系统移送的有疑问发票,开展协查工作,确保受托协查的按期回复。各单位要对受托协查的每一份发票的协查结果负责。市局每月将通报各地协查情况,对不按规定操作、无故不按期回复、不及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单位领导和单位的责任。
四、 要加强协查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人力设备
为保证金税工程协查系统的正常运行,各级稽查局要成立专门的协查机构,要安排懂计算机、案件协查业务的人员负责协查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协查工作要求,配备必要的设备,确保协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