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新版电费专用发票的通知
浙国税征[2001]4号
2001-04-03
全文有效
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电力部门信息化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使用新版电费专用发票。现将新版电费专用发票印制管理有关的问题明确如下:
一、凡是供电企业向电力用户收取电费款项时,必须统一使用国税机关印制的电费专用发票。
二、电费专用发票分小型用户电费专用发票和普通用户电费专用发票两种(式样附后)。发票基本联次三联,各地可根据需要增加联次。小型用户电费专用发票手工版规格为150mm×95mm;电脑版规格为 150mm×101.6mm普通用户电费专用发票手工版式为205mm×228.6mm。为了保证发票填开准确性,有条件的单位均应使用计算机开票。
三、新版电费专用发票从2001年7月1日起启用,旧版发票使用期截止2001年底。
附件:浙江省小型用户电费专用发票票样
浙江省普通用户电费专用发票标样
抄送:浙江省电力公司
根据电力部门信息化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使用新版电费专用发票。现将新版电费专用发票印制管理有关的问题明确如下:
一、凡是供电企业向电力用户收取电费款项时,必须统一使用国税机关印制的电费专用发票。
二、电费专用发票分小型用户电费专用发票和普通用户电费专用发票两种(式样附后)。发票基本联次三联,各地可根据需要增加联次。小型用户电费专用发票手工版规格为150mm×95mm;电脑版规格为 150mm×101.6mm普通用户电费专用发票手工版式为205mm×228.6mm。为了保证发票填开准确性,有条件的单位均应使用计算机开票。
三、新版电费专用发票从2001年7月1日起启用,旧版发票使用期截止2001年底。
附件:浙江省小型用户电费专用发票票样
浙江省普通用户电费专用发票标样
抄送:浙江省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