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完税凭证电子数据采集质量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税函[2004]1424号  2004-12-30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2004年2月以来,总局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对用于增值税抵扣的海关完税凭证
管理的措施,有效地堵塞了增值税征管的漏洞。但是海关完税凭证电子数据的比对相
符率仍处于较低状态,其比对相符率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电子数据的采集质量,
特别是专用缴款书号码的录入准确率。因此,为提高海关完税凭证电子数据的采集质
量和比对相符率,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