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5]40号  2005-03-11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