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控股公司投资组建新公司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甬财政农[2006]771号
2006-10-26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局契税中心:
现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控股公司投资组建新公司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42号)文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控股公司投资组建新公司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