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运输发票税控系统运行环境等准备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6]85号  2006-06-09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运输发票的管理,总局决定,今年8月起在全国货物运输业推行运输发票税控系统。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尽快做好该系统推行的相关环境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