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07年度宁波市科技创业投资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甬科高[2007]27号 甬财政工[2007]175号  2007-03-26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三区一岛”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精神,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导向作用,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根据《宁波市科技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工[2006]495号)规定,现将2007年度宁波市科技创业投资补助项目指南公布如下:

一、科技创业投资补助项目

1、投资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成长性企业所实施的2003至2006年度列入市级及以上的创业、创新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2、2005年1月1日起投资于没有列入市级及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但项目经县(市、区)科技部门认可推荐,属国家、省、市鼓励类的高新技术产品,且由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成长性企业所实施的高新技术领域产业化项目。

3、2005年1月1日起投资于以上二款项目为主导产品而新创建的企业,且实际到位投资额已占计划投资额70%以上的投资公司、企业和个人按《宁波市科技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可申请财政补助。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l、申报科技创业投资补助资金应提交下列材料:

(1)宁波市科技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申请表(可在宁波科技信息网(网址:www.nbsti.gov.com)《宁波市科技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处下载申请表);

(2)申请的创业投资公司、企业或自然人的资信证明;

(3)申请的创业投资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章程复印件;

(5)投资协议书和验资报告;

(6)被投资企业上年财务审计报表。

2、投资公司、企业或自然人申报科技创业投资补助资金,以书面形式申报,通过归口管理部门推荐,向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15日,请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做好科技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

    宁波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  张厚良    电话:56128318

    宁波市财政局工交处:          电话:87188174

    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汪志云电话:27877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