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的通知
国税发[2000]131号  2000-07-17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加强法制监督,总局对《税收执法检查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