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合格评定协会等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甬财政发〔2015〕 332号  2015-04-28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市地税局稽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13号)精神,经审核,确认宁波市合格评定协会等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具有非盈利组织免税资格。
附件: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
宁波市合格评定协会
浙江海天慈善基金会
宁波市砂石行业协会
宁波文具行业协会
宁波市液压气动密封件行业协会
浙江太阳花公益发展中心
宁波市国土资源学会
宁波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
宁波市淳安商会
浙江千手慈善基金会
宁波市星宝自闭症家庭支援中心
宁波市皮革行业协会
宁波市循环经济促进会
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
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
宁波市企业信息化促进会
宁波市妇幼保健与优生优育协会
宁波市口岸协会
宁波市股权投资与创业投资行业协会
宁波市癌症康复协会
宁波市成品油行业协会
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宁波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波市化工行业支会(商会)
宁波市燃气协会
宁波市互联网协会
宁波市城市公交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