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0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甬国税发[2010]49号
2010-04-01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构建公正和谐的税收法治环境,提高税法遵从度,保障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0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2010年全市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收专项检查项目
(一)行业性税收专项检查(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1)
1.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
2.药品经销行业;
3.非居民企业纳税情况;
4.三年以上未查低税负规模企业;
5.文具生产、销售行业;
6.各地自行开展的项目。
(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
2010年继续严厉打击、整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关注虚开交通运输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各地要对辖区内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税收违法行为比较集中的地区组织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市局将选择问题较多、影响面较广且处理难度较大的重点地区进行督办或直接组织查办。
(三)重点税源企业专项检查
1.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对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税收检查;
2.对总局统一选择的50至100户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开展的以税收自查为先导的专项检查工作。
(四)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检查
上述第(三)、(四)项检查工作的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二、时间安排
行业性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的总体时间安排是:2010年4月启动,10月中旬结束。其中,4月上旬为组织部署阶段,4月至9月为检查实施阶段,10月为总结整改阶段。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将其作为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以及贯彻落实稽查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稽查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协调配合、各负其责的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由稽查局具体牵头组织实施;要不断强化督促指导,形成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沟通顺畅、联系紧密的组织指挥体系,为税收专项检查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科学周密部署
一是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采集、分析、利用各方信息,探索案源管理科学方法,准确选择检查对象和项目。必要时先行选择典型企业开展解剖式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全行业检查方案。二是要坚持和谐税收理念,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全行业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积极做好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查前告知以及约谈等工作,进一步优化执法服务,取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推进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统一执法尺度和处理处罚原则,做到依法行政,宽严相济,切实提高税法遵从。三是要认真开展查前培训工作,注重培养分行业专家型稽查人才,不断强化稽查核心业务能力,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要统筹安排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确保专项检查与专项评估、日常检查等工作的衔接配合;二是要明确有关部门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自查和检查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做到统一部署、各负其责、沟通顺畅;三是要健全国、地税稽查协作机制,尽可能实施联合检查,提高执法效能,减轻纳税人负担;四是要加强与公安、海关等部门的合作,健全税警协作机制,落实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共同打击各类税收违法犯罪活动;五是要深入落实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稽查部门既要及时对各部门移交的案源信息分析筛选、立案查处,也要及时总结税收违法行为发生规律和特点,分析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缺陷,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完善建议,充分发挥税务稽查“以查促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以查促改”的职能作用。
(四)创新方式方法
一是要进一步推进分级分类稽查,结合《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合理设定纳税人分类标准,确定市局、县(市)区局稽查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二是要继续推行税收自查、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完善税收自查的相关工作制度,促进纳税人自觉提高税法遵从度;三是要积极开展对信息化管理企业的税务稽查,努力提升税务稽查信息化应用水平。
(五)及时全面总结
要指定专人负责税收专项检查有关数据的汇总统计和材料报送工作。数据的采集、汇总、上报要全面、准确、及时,并严格按照统计表格式(见附件2、附件3)填报。报送的经验材料和典型案例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具有借鉴价值。工作总结要具体详实、客观全面,所提出的建议和措施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各单位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对上报数据和材料严格把关,杜绝敷衍应付的现象发生。
各单位于2010年4月10日前向市局(稽查局)报送本单位部署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正式文件;2010年6月25日前报送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半年总结及统计表;2010年10月2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分行业专题分析报告及统计表;随时报送专项检查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行业检查指南等。联系人:市局稽查局综合科任远,联系电话:87732515。邮箱地址:renyuanjc@mail.nbtax.gov.cn
附件: 1.2010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点击下载)
2.2010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统计表
3.2010年非居民企业税收专项检查统计表
4.2010年各地自行组织的税收专项检查项目(点击下载)